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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设立“小金库”的财务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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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院的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,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、核算工作全部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,禁止医院任何部门、科室设置帐外帐“小金库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医院《禁止设立“小金库”的财务管理规定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第一条,本规定所称任何部门、科室是指我院的各职能科室,临床科室,医技科室,设备及建基后勤等。
第二条,本规定所称“小金库”是指凡违反国家财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,侵占、截留国家和医院收入,未列入医院财务会计部门帐内或未纳入预管理,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。
第三条,医院的财务部门应当统一负责医院银行账户的开设与管理工作。做好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,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,做到原始记录准确完整,禁止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和资料进行会计核算。
第四条,医院的财务部门、所有职能科室及临床、医技、设备、建基后勤科应当严格财务管理制度,将各项收支纳入账内管理和核算,做到账账、账证、账款、账实、账表相符,禁止设置“小金库”。
第五条,收入的管理。凡属医院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,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本上统一登记、核算。
1)所有的门诊挂号收入、医疗收入、药品收入、其他收入,住院预交款,在每日终了,分别填制门诊收入日报表、挂号收入日报表、住院预交款日报表、住院收入日报表,经财务科分管收入会计汇总审核后,如数足额上缴银行,不允许挪用、坐支。所有收费收据的存根财务科由专人进行稽核,以保证收入的完整。
2)住院病人在院期间的费用,实行按日结算,一日一清的管理办法。
3)出院病人费用结算时,应收回病人住院预交金收据,将住院期间所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和预交款相抵后多退少补。
4)医院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按照形成的原因,全部纳入对应账户核算,包括盘盈、清理固定资产收入、赞助、捐款捐赠收入,其他服务和劳务收入、院内举办的各种培训班、学习班、研讨会等收入。
第六条,支出的管理。医院的各项支出,包括成本费用支出,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,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,据实列入对应账户核算,禁止虚列,多列或者作其他账务处理。
1)医院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标准,所有支出一律纳入账内核算,禁止虚列费用支出套取现金,用于其他支出或者转移存放到其他单位。
2)医院财会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费用科目,禁止以错用会计科目等手段调配、转移、列支成本费用,通过账外设账的形式私存私放资金。
3)医院业务外支出应当按照发生原因如数纳入对应账户核算,包括盘亏固定资产净损失、经费支出、违约和赔偿支出、公益救济性捐款支出、其他业务支出等。
第七条,医院应当严格控制资本性支出,加强固定资产管理。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则计价和计提折旧。禁止私自处理医院固定资产。固定资产购建过程中所获得的回扣、佣金、好处费等收入,一律纳入账内核算,禁止通过任何形式隐匿或者转移、私存私放、坐收坐支。禁止侵占国家和医院资产、私揽业务获取账外收入。
第八条,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,加强现金管理,控制现金使用,做到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金额相符。禁止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、使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、利用账户套取现金,将资金转移到账外。
第九条,医院应当加强财会监督制度,完善相互监督的制约机制,严格各项业务的财务核算,从根源上消除形成“小金库”的各种隐患。
第十条,医院应当加强对财务的检查、考核力度,强化对业务单证及会计凭证的检查。
第十一条,医院应当遵守医院财务会计监督制度,检查落实督促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、经办人员、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,并相互分离、相互制约;明确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、相互制约程序;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、期限和组织程序;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。
第十二条,医院财务部门依法对各部门、科室实施财务监督检查。发现设置的“小金库”要及时责令改正,并没收非法所得列入医院财务收入。对使用“小金库”资金向个人发放的奖金、实物、津贴、补贴等,责成财务部门依法追回。
医院对各部门、科室设置“小金库”的行为,按照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对涉嫌犯罪的,移送公安、司法机关处理。
宁波市第六医院
二OO七年九月一日

发表时间:2008-12-11 11:22:31 作者:财务科来源:宁波市第六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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