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负责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及防控监测工作,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、分析,以传染病简报形式进行通报。 2.负责慢性病、死亡病例的调查、登记、报告、审核、自查工作,指导、督促临床科室及时、准确、规范上报。 3.负责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工作。 4.负责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。 5.负责健康促进医院工作,按《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考核标准》开展健康教育。 6.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,按规定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和放射诊疗设备场所的检测。 7.负责医院职工职业安全管理工作,指导医院职工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后的规范处置。 8.开展妇幼保健工作,指导临床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知识的宣传咨询,按规定进行随访,并按要求及时上报计划生育相关报表。 9.按计划组织年度传染病防治、健康促进、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等培训。 10.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临时性、突击性公共卫生任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