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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(2013年版)》国卫医发[2013]31号的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对病历复印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复印病历身份权限:

1.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;

2.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;

3.保险机构;

4.公安、司法机关

二、办理程序:

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:

1.申请人为患者本人,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。

2.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、代理人与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或委托书。

3.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代理人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、死亡患者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、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。

4.申请人为保险机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承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,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;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,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(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除外)。

5.公安、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,需要查阅、复印病历资料,应当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。

三、复印内容:

可包括:住院志、体温单、医嘱单、检验报告、医学影像检查资料、特殊检查同意书、手术同意书、手术及麻醉记录单,病理报告、护理记录、出院记录等。

四、复印方式: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

线上复印:微信关注“宁波市第六医院服务号”,选择“就医服务”--“病案复,按要求完成线上申请,通过审核后复印件将以邮费到付的形式寄至您预留的地址。

线下复印:宁波市第六医院门诊楼一楼

五、其他事宜:

1、复印病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全天(双休日节假日除外)。

2、为保证病历的完整性,建议出院后五个工作日复印病历。

3、收费标准:每张A4纸收取工本费0.5元。

4、温馨提醒:病历为有效法律文书,请妥善保管您的复印资料。


病历复印流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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